中山大學光華口腔醫(yī)學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辦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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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山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》及《關于做好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》,結合我院各學科、專業(yè)實際情況,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復試名單的確定
(一)報考我院且初試成績符合我校復試基本要求者,可參加我院復試。
(二)專業(yè)調劑辦法按照研究生院招生有關文件確定。
(三)考生可以通過中山大學研究生招生網、中山大學光華口腔醫(yī)學院查詢復試名單。
二、資格審查
復試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:
(一)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式2份(在其中1份復印件上簽名并注明“授權單位代申領借記卡”)。
(二)本科階段成績單原件1份
1.應屆生加蓋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。
2.往屆生可從人事檔案中復印并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,亦可提供加蓋畢業(yè)學校教務管理部門公章的成績單原件。
(三)畢業(yè)證書、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式1份,應屆生提供學生證及復印件1份。
(四)往屆生的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》,應屆生的《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》、或學籍、學歷驗證書面報告(辦理方法詳見學信網http://www.chsi.com.cn/xlcx/bgys.jsp)。
不符合報考條件者將被取消復試資格。
三、復試方式、內容及評分
復試內容以考察考生的專業(yè)素質及能力、綜合素質及能力為主,復試滿分為500分。
(一)專業(yè)課筆試100分
1.考試內容:專業(yè)課筆試重點考查考生對專業(yè)理論及相關知識的深厚和寬廣及掌握是否扎實,是否具備本專業(yè)研究生入學的基本要求。
2.考試時間:2小時
3.考試形式:閉卷
(二)外語應用能力測試100分
1.考核內容:重點考察考生對本學科、專業(yè)英語的掌握程度,閱讀、翻譯外文文獻的能力等
2.考試時間:1小時
3.考試形式:筆試
(三)臨床技能考核150分
1.考核內容:現場病例及操作技能考核
2.考核辦法:
(1)考核按學科專業(yè)分為:口腔內科學、口腔頜面外科學、口腔修復學,考生可選擇其中一門作為臨床技能考核科目。
(2)考核由臨床考核專家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考核。
(3)考核專家在相應學科專業(yè)范圍內選擇1位未經考生診治過的病人,由考生對病人進行病史詢問和基礎檢查,然后提出診斷、初步治療意見和進一步的輔助檢查,進行初步診療并書寫病歷。專家根據考生接診、臨床技能操作情況評定分數。
(四)專業(yè)能力及綜合素質考核150分
1.考核內容:重點考查考生專業(yè)知識基礎、實踐(實驗)能力、創(chuàng)新能力、綜合分析與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,道德品質與綜合素質等。
2.考核時間:每位考生的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。
3.考核辦法
(1)以面試為主,復試小組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逐個進行考核,考核順序采取分學科隨機抽簽的方式,面試包括英語聽說能力、專業(yè)能力及綜合素質(具體見附表)。
(2)考核一般采取由考核教師提問,考生當場回答的方式進行。必要時,考核教師可就相關問題進一步提問。
4.考核評分
每位考生面試結束后,由考核教師現場獨立為考生評分。在評分前可召開復試小組會議,研究對考生的考核評價意見。考核教師各自評分的算術平均值為該考生的最終考核分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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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研究生面試項目、內容與要求情況一覽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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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試項目 |
面試內容及要求 |
分值 |
專業(yè)能力 (100分) |
英語表達與交流能力,對本科理論知識的掌握程度,臨床技能訓練情況 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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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,以及對本學科發(fā)展動態(tài)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(yè)領域發(fā)展的潛力 |
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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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(chuàng)新精神與創(chuàng)新能力 |
40 |
綜合素質 (50分) |
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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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學科以外的學習、科研、社會實踐(學生工作、社團活動、志愿服務等)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|
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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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文素養(yǎng),言談舉止、表達和禮儀等 |
1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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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作性和心理健康情況 |
10 |